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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知识锦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八)

发布时间:2021-03-26 09:37:22


    前 言

    为扎实开展教育整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即日起,勃利县人民法院公众号开辟【知识锦囊】专栏,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陆续分享给大家,望广大干警深学细悟、常学常新,保持理论清醒,强化行动自觉。

    问

    其他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因履行法定职责需要,向办案人员了解正在办理的案件有关情况的,应当如何提出?

    答

    应当依照法律程序或者工作程序进行。

    问

    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办案人员应当怎么办?

    答

    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问

    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线索应当如何处置?

    答

    (1)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由本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2)本机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向负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

    (3)上级司法人员违反规定干预下级司法机关办案的,向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

    (4)其他没有隶属关系的司法机关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向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况。

    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接到报告或者通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通报办案单位所属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

    问

    哪些情形属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

    答

    (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2)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

    (4)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

    (5)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

    问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将如何处理?

    答

    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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