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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知识锦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九)

发布时间:2021-03-30 15:12:14


    前 言

    为扎实开展教育整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勃利县人民法院公众号开辟【知识锦囊】专栏,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陆续分享给大家,望广大干警深学细悟、常学常新,保持理论清醒,强化行动自觉。

    问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的办案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将如何处理?

    答

    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

    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

    将会受到警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法依纪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问

    司法人员指哪些人?

    答

    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审判、执行、检察、侦查、监管职责的人员。

    问

    什么是特殊关系人?

    答

    指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其他人。

    问

    中介组织指的是哪些机构?

    答

    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受案件当事人委托从事审计、评估、拍卖、变卖、检验或者破产管理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参照“中介组织”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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