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法院立案庭坚持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将教育整顿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组织干警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近日,勃利县法院立案庭成功协助绥芬河市法院办理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件的跨区域立案,有效化解了当事人的诉讼难题,充分体现了“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使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以及时维护。
原告高某与被继承人李某系再婚夫妻,二人于1974年依法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被继承人李某婚前育有一子,原告高某婚前育有两名女儿。再婚后,原告高某与被继承人李某共同抚育4名子女至独立。2009年,原告高某与被继承人李某共同所有位于绥芬河市的房屋拆迁,回迁了两处楼房。2010年2月,被继承人李某把子女、亲戚、朋友都找到家中订立遗嘱,遗嘱中写明“该房屋归被继承人李某和高某共同所有,无论谁先过世,所剩财产均归属另一方所有,子女不准分割。”遗嘱上,四个子女、代书人、证明人均在上面签字。2010年5月,被继承人李某去世,原告高某在办理房屋登记时,遭到子女反对。高某一个人跑到了勃利县亲戚家中,请求亲戚帮助想办法。在亲戚的带领下,高某来到了勃利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寻求法院的帮助。
勃利法院立案庭的干警耐心地接待了原告高某,认真审查起诉状等诉讼材料,细心倾听原告高某的陈述。经审查发现,被告李某(双方子女)等人住所地均在绥芬河市,被继承人李某的遗产也在绥芬河市,依法应由绥芬河市管辖。原告高某通过工作人员释法明理后表示,此去绥芬河市有些不便,请求勃利县法院给与帮助。立案庭干警当即联系绥芬河市法院立案庭,并利用“黑龙江移动微法院”的跨越立案模块,向绥芬河市法院发出了跨域立案的协助请求。经沟通,绥芬河法院及时审核受理了案件。随后,绥芬河市法院干警联系了原告高某,通知高某缴纳诉讼费。至此,该起遗嘱继承纠纷案件得以圆满立案。
跨域立案服务是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正在逐渐发挥出更高效、更集约、更便民的功能。协助群众跨域立案,这是一桩小事也是一件实事,法院的工作虽然纷繁复杂,但一桩桩一件件都事关民心,司法公信力也在人民群众的一次次满意中得以体现并逐渐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