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个清晨阅卷的破晓,在每个灯火通明的夜晚,在每个奋笔疾书的周末,都能看到法院人的身影,他们总是默默的付出,用自己的绵薄之力,推进全社会法治进程稳步向前,无论工作日还是周末,青山法庭的干警总是早早的到达岗位,开始一天的工作。
2021年3月2日,青山法庭受理一起原告勃利县互助水库保护站诉被告马某某等19人供用水合同纠纷案。案件分到法庭后,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并对案情进行详细地了解,经过了解,发现双方因为当年用水灌溉的细节问题存在分歧,结合原告县互助水库保护站的情况,双方有调解达成协议的可能性,故法官耐心地多次与原、被告双方沟通,理清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在充分地做好原、被告的思想工作后,将双方传唤到庭进行庭前调解,当事人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原告方同意将诉请标的适当降低,被告方也做出让步。经过反复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方将所欠的水费补齐,原告勃利县互助水库保护站撤回起诉。
至此,该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双方当事人对法庭的工作十分满意,同时对法官的责任心、耐心给予极大地肯定,法庭的工作在群众心中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岁月静好,只因有人替你负重前行,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像青山法庭干警这样只问耕耘、不问收获的人不胜枚举,尽管他们有写不完的判决,执行不完的案件,整理不完的卷宗,却依然无法阻止他们努力奋斗的脚步,因为,司法为民,法院人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