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法院政治生态,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落实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回头看”有关要求,7月15日下午,勃利县人民法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兰丽,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雷,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先发,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龙,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焱茹、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组组长王辉及全院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雷主持。
会议第一项由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组组长王辉对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通报。
会议第二项由党组书记、院长刘兰丽同志进行公开承诺:
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按照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绝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之便,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有关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提出要求,影响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等领域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
二、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领域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质量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金安排使用等各项规定,绝不纵容、参与围标窜标,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领域具体活动。
三、严格加强亲友、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绝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活动,从中谋取私利。
四、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绝不在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过程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变相收受他人财物。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最后,由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组组长王辉提出要求:
一是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恒久定力。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持续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不断巩固和发展法院良好政治生态,努力推动整体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是要切实压实政治责任,确保责任压力传导落实落地见效。要压实党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党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扛起来,要狠抓“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引领作用,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务必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党章党纪和各项廉政建设制度,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同时落实好司法责任制,规范审判权力运行,不断促进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决遏制四风反弹,继续盯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监督。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不断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干警的纪律规矩意识,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
四是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一如既往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断加强过硬法院队伍建设,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五是为坚决刹住违规操办“升学宴”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县纪委监委要求党员干部严于律己、遵规守纪,不踩纪律“红线”,自觉做到“六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操办或委托、授意、暗示他人代为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二是严禁采取分批次、多地点等“化整为零”、错峰异地方式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三是严禁参加近亲属以外人员操办的各类升学庆贺活动;四是严禁借子女升学、毕业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五是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升学宴”“谢师宴”、子女学习等费用;六是严禁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入学或外出游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