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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回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更换法官

发布时间:2021-03-12 10:27:11


    1、 审判员、书记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更换: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比如老战友、老同学、好朋友、或者是恩人、仇人关系等。

    2、当事人可以用口头或书面方式向法院申请有关人员回避。申请回避时,应说明理由。回避申请应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提出,但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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