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七台河市首个“民事检察接待室”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设立。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兴瑞,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兰丽,两院相关领导和人员参加设立仪式。
“民事检察接待室”的设立,是为进一步加强勃利县法院与勃利县检察院在民事审判执行工作领域的沟通配合,明确监督方向、规范监督行为、提升监督质效。通过监督,提升检法两院执法、司法规范水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在“民事检察接待室”设立前,县法院与县检察院对其职责范围,监督方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制定了《关于在人民法院设立民事检察业务窗口共同提升民事司法公信力的意见》,确保“民事检察接待室”的顺利运行。
“民事检察接待室”现设立在县法院的一楼诉讼服务中心,并在醒目位置摆放了“民事检察职能简介”的宣传图板。同时,公布了咨询电话和网络咨询方式,进一步拓宽了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渠道。
下一步,县法院将与县检察院协同配合,充分利用‘民事检察接待室’,对标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共同为县域内的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