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黄某与两个女儿诉被告王某夫妻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黄某的丈夫与被告王某发生交通事故后死亡,三原告与被告王某夫妻达成赔偿协议,共计赔偿人民币120,000余元,二被告出具欠条一份,部分还款后还剩余赔偿款25,200元,经三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给付。三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向倭肯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给付剩余赔偿款。
法官释法
倭肯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刘志远立即联系被告了解情况。被告王某夫妻表示,在发生交通事故并给付部分赔偿金后,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二人需要外出打工偿还所欠赔偿金。承办法官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积极对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法官耐心的说理析法,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得到缓解,三原告决定放弃部分诉请,被告父亲也主动提出作为二被告的担保人,对赔偿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办结后,原、被告均表示对法院的工作方法感到非常满意,感谢法官付出的努力,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社会效果
勃利县人民法院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案件质效提升年”等专项活动,始终坚持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贯彻到工作中,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沟通和解的平台与机会,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