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县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刘兰丽主持,党组成员、专委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龙领学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焱茹领学了中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加强对各级法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刘兰丽院长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党组班子要把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规定》和《措施》精神作为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牢牢把握牢牢把握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的总体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推动法院工作实现跨越发展和整体进步。
二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要一体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干警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各党支部要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各战线领导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折不扣将党中央及省、市、县委的规定落到实处。
三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监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继续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引导干警增强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抵御风险诱惑、公正廉洁司法。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四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要把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与落实《规定》和《措施》要求紧密结合起来,着眼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紧紧围绕“一体化管理”工作,深入学习《龙法之治·黑龙江法院管理制度》《龙法之治·黑龙江法院裁判指引》,牢固树立制度意识,强化制度执行,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