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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

发布时间:2022-11-15 08:25:58




    11月14日,县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刘兰丽主持,党组成员、专委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规律,丰富和发展了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科学理论,为做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全市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摆在重要位置,周密部署安排,广泛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交流研讨,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持续深化文明创建、文明实践、文明培育,组织干警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精神文明建设新成效助力新时代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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