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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法动态·工作落实年】庄严承诺 忠实履职

发布时间:2023-03-30 09:29:01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确保陪审质量,3月29日,县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任职大会,举行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仪式。党组书记、院长刘兰丽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焱茹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雷、县人大法专委王宇嘉主任和县司法局石杜鹃主任参加会议,新聘用人民陪审员参加会议。

    会上,政治部主任张焱茹宣读人民陪审员任命决定,参会领导为人民陪审员颁发聘书。

    宣誓仪式上,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紧握右拳,进行了庄严的集体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最后,刘兰丽院长对人民陪审员提出四点期望: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

    摒弃“兼职”“陪而不审”等错误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肩负起这项光荣而神圣的使命,依法履行职责,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对参与的陪审工作积极投入,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践行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法律素质和审判能力

    注重对法律理论的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升业务素质,以胜任人民陪审员的各项工作。主动参加法院组织的各种培训,尽快熟悉诉讼程序,尽快进入角色,更好地胜任人民陪审员工作,适应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的需要。

    三、积极参与,妥善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

    充分认识肩负的神圣使命,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与法院的审判工作,切实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利。对于法院指定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诉讼的案件,要事先安排好工作,主动做好参与审判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参加审理,确保陪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严格自律,努力维护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院有关规章制度,注重司法礼仪,保守审判秘密,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客观公正、清廉正派,做一名称职的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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