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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涤尽黑恶 护卫平安——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3-05-09 08:43:07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5月8日上午,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刘兰丽主持,党组成员、专委及相关人员参会。

    会上,刑事审判庭庭长韩成国汇报了扫黑除恶常态化要求及工作开展情况。会议提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有力有序地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坚决做到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责任不松、 声势不降、力度不减。

    会议最后,刘院长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必须做好与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持续保持政治定力,久久为功,坚定不移地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要始终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摆在法院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重点工作部署推进,及时听取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开展的难点、堵点。扫黑办要明确职能定位,完善工作制度,发挥牵头抓总、汇聚合力的作用,切实做到领导有方、推动有力,协调有效。

    二是进一步深化机制成果。

    充分运用、完善专项斗争期间形成的制度机制,坚持用好案件会商协调机制,保障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研判会商,协调配合渠道畅通。同时,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变化进一步修改完善各项制度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快涉黑恶财产处置、执行进度。

    要紧盯目标任务,持续畅通涉黑恶财产处置、执行绿色通道,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对涉案人员及财产全方位查控,多角度调查,适时部署开展专项处置、执行行动,灵活选择处置、执行方式,综合运用一切手段,不断提升涉黑恶财产处置、执行到位率。

    四是进一步助推社会治理。

    要进一步拓展审判职能,将扫黑除恶斗争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积极参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惩处重点行业违法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延伸审判职能,针对审判过程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高质量防范治理司法建议,助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五是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

    要深入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全面理解和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斗争的法治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结合“法律七进”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和《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把《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落实作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力抓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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