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天下安。2023年,县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动“工作落实年”、“三争”晋先、“五化法庭”创建活动走深走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无讼”理念注入乡村社会生活,努力推进矛盾前端治理,完善诉前纠纷解决机制。
深入村屯建立法官联络室
为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将矛盾纠纷防范化解的关口不断向源头推移,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县法院各法庭结合工作实际与区域特点,分别在辖区内村屯设立法官联络室。
法官联络室将以人民法庭为载体,不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听取群众司法意见和建议,保障群众诉求第一时间有“司法应答”,推动司法服务直达治理“神经末梢”。
创新宣传法治教育“零距离”
“有效的宣传力量”是打造“无讼村屯”、构建诉前解纷机制的保障。县法院各法庭立足本地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开展亮点纷呈的《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反家暴意识,构建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村屯和谐与家庭幸福。
县法院精心制作了反家庭暴力漫画宣传单,通过“以案释法、以事说法”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生动形象地演绎宣传反家暴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相关知识,细致讲解家暴发生时的处理方式及寻求帮助的途径等,使村民在潜移默化中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普法宣传全覆盖,法治教育“零距离”。
走村入户解决群众烦心事
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便民优势,有针对性、有规律的开展巡回审判,将审判法庭设在村屯、田间地头,充分发挥庭审的法律宣传及警示教育作用,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工作目标。面对“家长里短”,法庭干警有耐心、有温度、有决心,将“去村里看一看,到家里走一走”常态化,充分利用各方调解力量化解群众烦心事。
“诉源治理”工作是基层社会治理纠纷化解模式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的转变,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层过滤体系。
下一步,县法院将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拓展司法服务覆盖面,设立更多服务站点,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切实减少诉讼增量,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在深化诉源治理实践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上迈出新步伐、作出新贡献、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