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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诉源治理】积极调解化纠纷 和解撤诉事了结

发布时间:2023-05-29 15:01:02



    案情简介

    勃利县人民法院青山人民法庭调解的一起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中,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原告称被告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侵占其土地多年,要求被告返还土地并给予赔偿。

    法官调解

    调解中,被告提供了一份租地协议,证明自2005年起原告便将该土地租给自己耕种,租地款已在签订协议时一次性给付完毕。原告对该协议真实性存疑,申请对指纹进行鉴定,经鉴定机构依法鉴定后确定是原告本人所按。法庭将鉴定报告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并做进一步的调解工作。经过多次协商,因签订协议时租地价格低,今年租地价格上涨,被告同意向原告给付4000元作为补偿款,原告也同意撤诉不再对租地事宜进行追究,双方达成庭外和解,被告当场给付了补偿款,案件圆满化解。

    社会效果

    青山人民法庭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以“三争”晋先工作为抓手,以“五化”法庭创建为契机,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司法审判工作的全过程,真心实意帮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时刻把群众困难和冷暖记在心间,为群众办实事,做到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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