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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诉源治理】跨越交流障碍 感受司法温度

发布时间:2023-06-02 15:14:55



    案情简介

    勃利县人民法院中心人民法庭受理的一起涉聋哑人身体权的案件中,原告李某系聋哑人,与被告是工友,双方常年在一起打工,是朋友又是工友。原、被告二人因雇主用谁干活一事发生了争吵,口角冲突中,被告没能控制好情绪,拿凳子打了原告的头部,殴打腹部,造成原告多处损伤住院十余天,花费医疗费数千元。出院后被告碍于情绪和面子,始终不能私下和原告达成和解,甚至被告经派出所行政拘留并罚款后,仍未能就赔偿事宜与原告达成和解。

    法官调解

    办案法官了解情况后,将原、被告二人约到法庭,同时邀请了懂手语的原告女儿来进行辅助。调解过程中,法官从事实、情感、责任、法律等方面对双方耐心疏导,充分运用手语翻译准确传递双方意见,积极采取面对面及背靠背的法庭调解方式,仅用一小时,原、被告双方就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和解意见。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被告当场赔付医疗费,原告当场申请撤诉。

    社会效果

    聋哑人作为特殊群体,是人类大家庭的平等成员。作为司法最前沿的办案法官,充分尊重和保障特殊群体的人权和民事诉讼权利,让他们能以平等的地位行使诉讼权利、参与民事诉讼活动,这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司法举措,让人民群众更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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