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第一百二十七期 发布时间:2025-05-20 14:50:23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勃利县人民法院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更好地用于指导实践,不断开辟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127)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这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责任担起来,不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不能一年开一两次会、讲一两次话了事。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不能当甩手掌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和改进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要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工作,每年都确定重点任务,明确完成时间,做到年初有分工、年中有督察、年末有考核,全年有台账。
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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