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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执行 法中有情

发布时间:2016-11-15 09:17:37


    近日,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涉及特殊群体的电力供应合同纠纷案件,尽管涉案标的较少,但充分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张某是一位村民,患有先天性残疾,没有劳动能力,每月的经济来源为小范围电动车出租及低保,还需承担年近八旬老父、母的抚养费。由于拖欠电力公司的电费,电力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亲自来到张某家中了解案件详情。张某家中电器只有一盏电灯,每月电费不超过20元,而近几月电费突涨至每月四五百块钱不合常理,更换电表后电力公司仍要其缴纳之前所欠电费,同时,村里某些五保户无需缴纳电费,张某觉得心理不平衡,因此拒绝缴纳电费,并扬言将采取过激行为。

    执行法官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基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安抚张某情绪、耐心沟通,一方面与电力公司商洽,经过法官的多次耐心调解,电力公司自愿放弃电表更换前的电费,张某亦表示相信法院会公平、公正的处理此事,并如实缴纳正常电费,不再闹事,至此,一件难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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