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执行清案月”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人民法院“猎赖二号”专项活动也同时进行,执行局干警加班加点,连续作战,对一批执行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效果显著。近日,该院执行局刘法官成功执行和解了一起借贷纠纷,不但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让因借款纠纷而关系将近破裂的两位老友握手言和。
2012年6月,被执行人朱某因周转困难向申请人高某借款40000元,申请人高某觉得朋友之间无须借条便直接借钱给被执行人朱某,并口头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高某多次催朱某还款,朱某却避而不见。2014年12月,在高某极力要求下,朱某才写下借条并先后归还了14000元,但余款26000元一直拖欠不还。2015年9月,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案件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朱某分期向高某偿还借款,高某放弃利息主张。但调解书生效后,朱某拒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2016年6月,高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刘法官接手此案后仔细阅读了案卷,认为当事人双方原为好友,若能通过调解来解决此案,社会效果将会更好。于是,刘法官多次给被执行人打电话,动之以朋友之情,晓之以法律之理,通过摆事实、讲法律、说道理反复劝导被执行人朱某及时还款,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后果。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将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对其进行曝光。此后,会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个人的生产活动和生活空间将处处受到挤压,不但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甚至办理贷款、信用卡等金融借贷行为都会受到限制。经过刘法官对当事人的析法明理和不耐其烦地劝诫,双方都作出了让步——申请人高某放弃部分债权的追偿,被执行人朱某即时偿还了借款。随着案件的执结完毕,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悄然解开,重新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