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13年5月开始当陪审员,对陪审工作一贯热爱、负责、细心,庭审时详细做好笔录,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及他们的辩护意见,认真倾听,琢磨分析。
在三年多的陪审中我参与庭审360多件,避免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出现。2013年8月22日民二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一案,孙泓任审判长。在法庭调查中审判长问我有没有发问的,我说有,于是我问被告经营木材加工厂是租赁还是买断的,被告回答是买断的。庭后审判长深有体会的说我们的陪审员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能把法官想不到的事想出来。
在合议中能发表自己的见解。2015年4月28日参与青山法庭审理身体伤残一案,庭后开始合议,审判长帅立彬问我有什么见解,我说按责任划分应当原、被告各负一半。审判长说这样定案怕引发矛盾,原告上诉。第二天早上班审判长找到我说明后天合议的案件按你说的意见定,说原告挨打的原因是他本人造成的。
在案多法官人员少的情况下,有时我随同法官下乡送达,在当事人不接受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帮助法官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恒。
作为一名陪审员,一定要恪尽职守,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只有自己的内心有了充实的知识,才有能力做好陪审员的工作。珍惜与法官共事的日子,在庭审和合议中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把公平公正作为自己的追求,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受害人一个公道,做到与法官协调配合,给审判长当好参谋,思维互补,做好份内的本职工作,真正发挥陪审员作用。
勃利县人民法院
人民陪审员:王殿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