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院2017年招录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参加考试人员为报考勃利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且已经在勃利县人民法院进行报名登记人员。
二、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试内容分为:笔试、打字测试、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手写小论文,时间为1个小时,满分50分。
2、打字测试。方式为听录音打字,时间为5分钟。总分50分。
打字评分标准:
(1)每分钟50字及以下(含50字):0.6分每字;
(2)每分钟51字-90字:50字计为30分,超出50字部分,每字加0.5分;
(3)每分钟91字以上:为50分(总分不得超过50分)。
笔试和打字测试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3、面试
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主要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进行综合测试。面试成绩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根据最终总成绩,确定聘用人选。
三、考试安排
1、集合时间、地点
考生须在7月30日(周日)8:00进入考场,根据贴出的考场座位安排,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有序进入三楼考场准备考试。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时间:
7月30日(周日)8:30-9:30
3、打字测试时间:
7月30日(周日)9:40根据工作人员安排分批进入考场进行打字测试。
四、考试要求
1、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中性笔。可自带键盘进行打字测试。
2、遵守考试纪律。考试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不得使用通讯设备作弊,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候考期间保持安静,打字测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逗留。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64-8589016
勃利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