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73岁的杨某本应安享晚年、儿孙承欢膝下,但为了赡养费,却同亲生儿女对簿公堂。经过办案法官深入细致地做工作,成功调解了这起赡养费纠纷,解决了杨某的养老问题,并挽回了老人和子女的亲情。
杨母有子女四人,她长期和小儿子居住,由于身体状况不好,医药费负担加重,于是将赡养费由原来的150元涨到300元,同住小儿子无需给付。因平日生活矛盾和赡养费问题,子女各持己见,导致杨某很是寒心,遂一纸诉状,将三个子女告上法庭,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三个子女定期给付赡养费。
勃利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郭克志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情况,决定通过做双方思想工作,争取调解结案。郭庭长在开庭之前对案件做了深入细致地分析,详细了解其家庭生活状况,调解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一上午耐心劝说,终将矛盾化解,三个子女当庭给付赡养费。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但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挽回了昔日的亲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