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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调解纠纷,促成夫妻再牵手

发布时间:2017-12-10 14:38:30


    “谢谢您了法官,要是没有您的调解,我们说不定真的就这样错过了”。一对80后小夫妻,一大早手捧着喜糖来到法院,并向法官表达了自己的感谢,让原本严肃的法庭,也感受到了幸福的气息。

    原来,在法院受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16年4月22日登记结婚。同年七月,被告赴大连工作,工作回来后夫妻两人一直分居居住,被告拒绝履行夫妻义务,期间双方争吵不断,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二人离婚。承办法官受理了此起案件后,找到当事人双方了解情况,经了解被告并不知原告起诉离婚,并且向法官表明没有离婚的想法,而原告则坚持离婚。

    承办法官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在确定双方还有复合可能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将此案件委托至原、被告双方所属的村民委员会调解。在法官的指导下,调解组织多次进行调解劝说,本村调解员更是利用本村村民的独特身份,多次前往原告家中进行劝说。在承办法官与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最终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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