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件。2017年6月份,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陈某某在早市相识,被告人刘某多次以看病为由到陈某某家中与其聊天。2017年6月末,被告人刘某预谋抢劫陈某某钱财,遂使用7粒安眠药、2粒骨折挫伤散和4粒去痛片混合制成四粒胶囊。2017年7月3日早,被告人刘某带着自制的4粒胶囊到陈某某家中,并以该胶囊为性药的名义让陈某某服下,二十分钟后,陈某某昏睡。被告刘某在此情况下抢劫陈某某人民币8 307元、金戒指一枚(价值人民币5 493元)、SAGA牌黑色直板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60元)。被告人刘某离开陈某某家后将SAGA黑色直板手机扔掉,交给崔某某人民币3 000元,在某珠宝店内将金戒指置换成金项链。案发后,SAGA黑色直板手机、人民币8 000元、金项链已取回返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其他方法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刘某认罪服判,现该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