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政法委和市中院的工作要求,9月13日,勃利法院执行局对涉村委会执行未解案件的11个村委会支书、主任、会计进行集中约谈,督促其认清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整体工作要求的严峻形势,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金刚对村委会负责人讲法律、讲利弊,涉村民事案件,即便是历史遗留问题,但必须在当下进行解决。集中约谈并再次送达财产报告令,要求各村委会详报村属财产、机动地、林地等流转的财产收益。对不报告或者报告不实,经法院查实,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拘留、罚款等严厉地处罚。
刘金刚局长结合实际案例讲解执行攻坚大趋势,我院将组成执行团队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拒不执行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村委会、社区、政府等职能部门上失信名单,其主要负责人个人也将被录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希望各村委会代表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当前形势,增强守法意识,强化履职责任,履行法定义务,积极与申请人就还款事项进行接触,力争短期内一次性履行,或者达成和解分期履行、签订还款承诺书。
此次集中约谈进一步督促相关责任人认清形势,履行法定义务,尊崇法律权威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推进执行工作,实现我院执行攻坚新突破。
履行法定义务,创建文明新农村
村民委员会如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受到的联合信用惩戒主要有哪些呢?
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
获取补贴限制和获取政策支持限制。
授予文明村镇奖项限制。
村委主任及村委主要负责人等高消费限制。
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