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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法先锋 | 致敬正义的使者 感受榜样的力量

发布时间:2019-02-14 11:02:30



    热烈祝贺勃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王淑平、刑事审判庭庭长高长河、少年法庭庭长刘志远、青山法庭庭长张兴财光荣入选全省办案质效百强法官。

    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对全省法官2018年度办案质效统计,选出全省办案靠前,且无发改、无信访、无违纪情况的100名法官。勃利县人民法院王淑平法官、高长河法官、张兴财法官、刘志远法官光荣入选。2月14日下午15:50分,勃利县人民法院召开表扬大会,对四名优秀法官进行表彰,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刘良院长为四名法官佩戴红花,表扬四名同志30年如一日,始终怀着对党和人民的热爱,对法律的忠诚,认真履行神圣职责,坚守公平正义底线,在法院不同岗位上做出重要贡献,为新一代勃利法院人树立了光辉榜样。

    同时,刘良院长要求勃利法院干警以受到表彰的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坚定信念、服务大局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情系百姓、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们勤勉敬业、秉公办案的职业精神,学习他们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优良作风,矢志不渝地为新时代人民司法事业而奋斗。

    一起领略四名优秀法官风采:

    民事审判一庭 审判员 王淑平

    王淑平,196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勃利县法院民一庭审判员。

    2018年,王淑平共受理民事案件267件,审结264件。先后被授予市、县先进个人等荣誉。

    刑事审判庭 庭长 高长河

    高长河,男,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勃利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他带领的刑事审判庭分别被授予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市法院先进集体。

    少年法庭 庭长 刘志远

    刘志远,男,1975年5月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勃利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少年法庭庭长。

    近二年来审结了一百余件各类刑事案件。特别是在“扫黑除恶”活动中,面对近二米高的卷宗,克服了时间短、任务重的困难,及时审结了我县第一起涉恶案件(3件12人)。

    青山人民法庭 庭长 张兴财

    张兴财,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现任勃利县人民法院青山人民法庭庭长。

    青山人民法庭在他的带领下,分别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庭”,他本人曾获得“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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