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依法准确打击各类涉黑恶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勃利法院高度重视涉黑恶案件的审理工作,院长担任审判长,率先垂范,带头办案。
5月23日上午9时,勃利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良与少年法庭庭长刘志远、审判员乔艳组成合议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万某某强迫交易、挪用资金、敲诈勒索一案。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坚出庭公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代表、扫黑除恶成员单位等50余人应邀旁听庭审。庭审历时8个小时,全程进行庭审直播,多家媒体报道案件庭审情况。
庭审中,合议庭精准把握庭审节奏,正确引导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庭审质证和法庭辩论,充分保障被告人举证、质证、辩论及作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庭审全程重点突出,顺畅有序。
因涉案人员众多,案情较为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勃利县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院长开庭主审涉恶案件,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依法、准确、及时、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体现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为县域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和谐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