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人民法院推荐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24 11:10:38
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开展“办案标兵”“调解能手”评比竞赛实施方案》要求,我院经过认真评选,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勃利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金刚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人选。
以上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公示期为7日(2019年12月24日——2019年12月30日),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电 话:0464-8589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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